第三百五十四章 跑得比马快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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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晋王殿下亲自抵达大江南岸,南征的气氛终于来到了一个顶峰。 大军在休整三天以后,意气风发的杨广在宇文述的建议下,宣布大阅。 这一天,杨义臣、赵辟易、伍云召等人全副披挂,他们都将作为领军将领出阵,唯有秦风穿着一身布衣,看着就像一个乡下读过两本书的穷酸。 把唐刀悬在腰间以后,秦风看着自己面前排成整齐队列的麾下将士,大手一挥道:“出发!” 此时的黄鹄山下,已经是万军云集,杀气盈野。 秦风在抵达集合地点以后就退了出来,并没有参与到这场盛会之中。 杨素纵马而来的时候看到秦风就呆在边缘,便笑道:“秦风,你为何不去?” 秦风拱手,一脸谦虚道:“小子文弱,在里面怕是会影响我大隋雄师的形象,所以就只能在这边上看着。” 杨素笑了笑,也没去干涉,径直率领着麾下人马登上了点将台。 杨广最后时刻登上,一身墨色战甲的杨广看起来英武无比,手扶刀柄肃立在点将台的中央,下面顿时响起了海啸一般的呐喊。 “晋王殿下千岁,大隋万胜!” “晋王殿下千岁,大隋万胜!” “晋王殿下千岁,大隋万胜!” 秦风不知道此时此刻的杨广是什么感想,他只知道,就算身处侧方,依旧升起了一股颤栗之感。 不身处这等场景,你永远不会知道十余万人齐声的呼喊有多么震撼人心。 秦风闭上双眼,只感觉自己就是身处在巨浪之中的一叶扁舟,想着在几十年后,这等大军将再也不复存在,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的反王和贼寇,甚至到了赵宋,乃至大唐的中后期,汉人的军队将从此失去这等威势,不禁有些喟叹。 大隋需要这等虎贲! 汉人不能没有这等虎贲! ... 四月,江南已经被绿色所笼罩,就连大花都对干草失去了兴趣,反而对这些嫩绿兴趣昂然。 秦风拿出望远镜看了看远方,然后对身旁的秦朗问道:“宇文将军到哪了?” 右卫大将军宇文述在杨广的力挺和杨素的默许之下,成功担任了大军的先锋,位于最前方,而秦风部则被安置在了宇文述的后面。 说实话,秦风不太清楚这个位置算啥,但想来杨广应该是打算给他一个能够立功,但又不太危险的位置。 至于秦风部的身后就是大军,所以秦风不敢有任何懈怠,只能紧紧跟随在宇文述的身后行军。 秦朗皱着眉头看了看前方,等看到斥候回来以后,就纵马上前问了问,回来说道:“少爷,宇文江军马上就到南徐州了。” “南徐州?” 这年头的行政划分有点混乱,大隋和南陈对一个地方的叫法很可能迥然不同,所以秦风在听到这个地名以后不由地皱起眉头沉思起来。 正在秦风沉思的时候,前面忽然一阵嘈杂。 沉思的秦风被惊醒了,茫然地望着前方问道:“前方发生了何事?” 秦朗使劲儿揉了揉眼睛,一副见鬼的模样,有些不确定道:“少爷,刚才...好像有一个人路过。” “有人路过有什么可稀奇的,值得数千大军闹腾?” 秦风有点不悦,秦朗怎么说都是宿将,见个行人就大惊小怪,若是碰见南陈大军的话,是不是要吓得掉头就走? “不是...他...” 秦朗突然有些结巴,似乎是在艰难地在自己空荡的脑海中搜寻着合适的词汇,可却半天没有找到,那张脸顿时憋得通红。 杨义臣一脸凝重道:“秦先生,那人...跑得像马一样快。” “跑得像马一样快的人?” 秦风好奇心被撩拨了起来,喝道:“莫不是敌军斥候?去,将人拦下来!” 杨义臣和秦朗两人纵马而出,向着那人狂奔而去。 这两人的马都是好马,杨义臣无需说,作为杨坚的干孙子,杨坚自然不会在这件事上亏待他。至于秦朗的战马,那也是当初秦风一行斩杀那伙西域贼寇的战利品,正儿八经的西域宝马,绝非一般战马能够相提并论的。 掏出望远镜,秦风端坐在马背上眺望,只见大军右前方确实有个人双腿捣腾的飞快,甚至逼得秦风不得不快速移动着望远镜才能勉强跟上他的速度。 卧槽,大隋博尔特? 秦风有些懵逼,博尔特短跑是牛逼,长跑肯定无法保持那种速度。但这人就如同拧足了发条一般,跑出几百米的速度也不见分毫减慢,秦风毫不怀疑,如果没人阻止的话,这货肯定能按这种速度一直跑下去。 大概一炷香之后,杨义臣和秦朗两人才一左一右将那人逼停,双方不知道说了什么话,杨义臣和秦朗都是一脸怒容,各持兵器上前,合力三四十个回合才将那人拿下,给拖了回来。 “噗通!” 那人被粗鲁无比地仍在了秦风的面前。 秦风居高临下地打量着,只见此人身高足有一米九左右,肩宽膀阔,两条浓眉,一脸虬髯,模样倒还算得上方正。 身着一件长袖胡服,可这衣服却不怎么合身,紧紧贴在他的身上,凸显出他壮硕的肌肉。 粗壮的胳膊差不多有秦风大腿那么粗,古铜色的肌肉虬结在一起,上面青筋根根暴起,宛如老树的根须。 不过此时他的双手正在不住地哆嗦,虎口位置也有鲜血渗出,看样子在杨义臣和秦朗这两个猛人的围攻下也不好受。 最为重要的是,此人背上的包袱却被拖拽的散了,露出了一地的金银珠宝。 那人瞧了瞧马上的秦风,一脸惊异道:“某识得你!” “你知道我是谁?” 秦风有些茫然,他敢确定自己没见过此人,这人怎么会认识自己? 那人点头道:“大陈都说你是甘什么...甘罗在世,可是人们却不喜欢你。” 少爷策反萧摩诃,又夺了南陈的荆襄,陈人能喜欢我才见鬼了。 秦风饶有兴致地看着此人,问道:“那你又是谁?我大隋雄师渡江应该不是什么秘密,附近村落都已荒无人烟,可你却还在此处晃荡...南陈的细作?” “有哪个细作身上会带这么多银子?” 那人憨厚一笑,伸手指了指自己散乱在地上的银子,如果不考虑那身夸张的肌肉,那模样倒有三四分像个憨厚的庄稼汉。 不过能让杨义臣和秦朗联手,还用了三四十个回合才拿下,岂能那么简单? 秦风双眼一眯,笑道:“银子自然可以用来收买某些蛀虫,取得消息,你以为呢?” 那人有些无语,眼珠转了半天,似乎没能想到一个借口,干脆直接开始装哑巴。 秦风也不逼迫,继续问道:“此去作甚?” 那人眼珠一转,道:“偷着倒卖货物,某是行脚商人。” “一个人就敢当行脚商人?” 那人道:“路上遇到了劫匪,某跑得快...” 没等他把话说完,秦风勃然大怒,喝道:“满口谎话!朗叔,拉远点,取了这厮的脑袋祭旗!” “别!别!别!” 没等秦朗答应,那人便大声喊道:“某说!某说还不行吗?” 秦风微微一笑,下巴往前一点,吩咐道:“把他丢的银两捡回来,都笼在一起,等攻下南陈的城池以后给兄弟们买些酒肉。” “秦先生仁义!” “秦先生慷慨!” 一听这些银子准备用在他们的身上,那些士卒顿时乐了,欢天喜地地冲出去,然后手脚麻利地开始拾取那人散落在地上的财物,仔细的程度堪比刮地皮。 那人一脸肉疼,张口想要阻止,可又怕把秦风惹怒直接剁了他,脸上的五官都挤在了一处,看起来无比滑稽。 “说吧,还得少爷请你是怎么着?” 那人叹息一声,认命道:“某家叫麦铁杖。” 这个名字...有点好笑啊。 “然后呢?” 秦风强忍着笑意开口,憋得有些难受。 既然开了口,麦铁杖也不含糊,直接道:“某是给大陈陛下执掌伞盖的,去年您出使南陈的时候,有幸见过一面。” 麦铁杖换了称谓,把你换成了您,不经意间就把心中的态度给表露了出来。 秦风记不起有这么号人,便继续问道:“那你不好好给陈叔宝伴驾,跑到这个地方作甚?” 麦铁杖摸了摸鼻子,脸上难得地露出一丝尴尬,讪讪道:“抢劫。” “啥?” 秦风不是没听清,而是有点不敢置信。 麦铁杖也不含糊,伸手拍拍自己的两条大长腿道:“某天赋异禀,能日行五百里,跑起来能赶上快马。” 自豪完了,这货有点吞吞吐吐道:“就是,某...最近手头有点紧。” 日行千里,执掌伞盖,抢劫,外加叫麦铁杖... 这一连串东西合在一起以后,秦风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形象。 这货该不会真是那个麦铁杖吧?